【特教】窮教育、苦孩子?談特教師生比與師資合格率
全教總特教主委 鍾正信
「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這動人的口號大家都耳熟能詳,但在口號背後的殘酷現實卻是每當運用到這句口號時,往往代表這個教育領域真的窮,與此有關的孩子們也真的苦;目前特教師生比與師資合格率的狀況便是如此,當主事者未能(或不願)解決問題,只試圖以巧言飾詞與動人口號來掩飾問題時,終究只是自欺欺人,最終日益加深的困境戳破這些美麗的口號泡泡後,教學現場的困境將殘酷且赤裸裸地呈現在世人的眼前。
延宕14年的合理師生比
提供足額的師資是教育主管機關辦理教育最基本的條件,而合理的師生比則是提供學生足額師資的依據,但在民國98年的特教法修法附帶決議中便已敘明的國中小資源班與巡迴班1:8、學前階段1:5的師生比(國中每班3師24人、國小每班2師16人、學前每班2師10人),時至今日卻依然只停留在附帶決議中,從未落實在教育現場,尤有甚者在98年特教法第11條明定「班級之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卻又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訂出「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依各級主管機關之規定。」這樣相互矛盾的內容,不免讓人有推諉卸責之感;面對已延宕14年的合理師生比在本次特教法修法中仍未明訂於法條中,或許主事者們等得起,但特教孩子們的受教權益等不起,這14年來已經有多少特教孩子們的受教權益被犧牲,令人遺憾的是本次特教法大修仍未將合理師生比納入特教法中,而選擇繼續無視明定合理師生比與提供足額師資這樣基本的教育需求。
正式特師比率低 特生權益難保障
依據111年特教統計年報顯示全國高中以下特殊教育教師(含幼兒園)代理教師約占26%,也就是每四位特教教師就有一位是代理教師,而代理教師相較於正式教師,其流動性不可避免的必然較高,且因為代理教師工作的穩定性不足,因此常出現徵聘不到合格特教師資的狀況,這必然有損特殊生受教權益。此外,筆者也要為具有合格特教教師證,卻受限於正式教職缺額無法穩定開出,而長年難以考取正式職缺的代理教師們抱不平,這些認真付出的代理教師們難道不值得一份正式且穩定的教職工作嗎?當各縣市以各種理由合理化逐年提升的代理教師比率時,可曾想過這種教育人力派遣化的思維,讓好的老師得不到穩定的工作,需要服務的特殊生無法獲得穩定的師資,讓人不禁想問教育主管機關的長官們是否真心替特教親師生每日面臨的困境設想過。
最後,筆者在此要為讓人心疼的特教孩子、辛苦的特教家長以及長年吃苦當吃補的特教教師大聲疾呼,希望教育部能夠聽見教學第一線最真實的聲音,讓延宕14年之久的合理的師生比能夠落實,並正視特教師資合格率問題,不要再用國王新衣般的口號與說辭來掩蓋特教現場的困境,否則特教現場的真實困境都會像是故事中那位誠實的孩子一樣,將實際狀況直言不諱的呈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