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落實精緻化教學,降低班級人數、穩定教學品質

2025-03-21

全教總政策部

        檢視台灣新生兒數自2016年起已連9年下降,113年又創新低,未來學齡人口數下滑是必然趨勢。少子化時代每位孩子成長都備受期待,應接受更全面的照顧,然,依目前教育部所訂「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下稱編制準則)規定國小每班人數29人、國中每班人數30人為原則;公立高中每班35人、私立高中每班45人、公、私立學校進修部每班40人為原則,我們以為班級學生人數是偏高,不利更精緻的學生教學與輔導,政府應把握少子化契機,全面降低各級學校班級學生人數,落實精緻化教學,提供學子更佳的學習照顧。


小班制教學有助於適性揚才

        班級經營與輔導諮商是學校重要的教育活動,而班級學生人數多寡常常是影響班級經營成效的重要關鍵所在。一般而言,如果班級人數過大,勢必造成教師負擔過重,難以有效進行教學,尤其在提供學生學習、輔導諮商的關照上。而班級人數少的小班制教學,老師將有更多時間投注在每一個孩子的個別啟發上;有更多時間傾聽學生每一段對話、引導孩子做出有意義的思考與問答;有更多餘裕可以關照個別孩子的情緒與心理、實現全人關懷。

        在12年國民教育強調適性揚才的政策下,提升師生互動、強調差異化教學、關照學生輔導諮商,「降低班級學生人數」應該是相當重要課題。查教育部統計資料近5學年間國中小及高級中等學校平均每班學生人數呈逐年下降趨勢,國小均維持在23.0人、國中為25.9人、高中為31.2人。統計上的平均數是個衡平數值,存有如偏鄉與都市、或是新興學區與舊城區的實際班級人數彼此落差,但凸顯教育主管機關降低班級人數是可行的政策,應積極衡平各區域間學生照顧及學習權益。

        因此,我們建議教育部應立即修正國中小編制準則,階段性分段逐年調降國民中小學每班學生人數從25人降至20人;國立及市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應朝向降至每班30人、40人等,並呼籲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應確實檢討各校學區劃分的合理性,適時調整學區,避免學區內學齡學生數超過學校負荷,以利降低班級人數,落實精緻教育。


適足合格師資穩定教學品質

        目前公立國中小學校的教師員額數係依「編制準則」計算,這種採每班固定教師員額編制,會因學校規模大小而有學校教師人力不足之虞,因而教育部自105年起,以滿足學生學習總節數基本需求,推算教育現場所需之教師員額編制數,進而核定所需之教師員額編制數,也就是實施「合理化員額」。

        當時是以「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也就是編制外員額教師,因此各校整學期的代理教師數額,除個別教師因素留下的缺額外,常見有「員額缺」及合理化員額的「編制外」代理教師。各校因考量少子化減班衝擊,常採未足額聘用正式教師,對教師數量進行員額管控,以現行規定其控留比率不得超過8%,然超過此控管比的學校不在少數,若再加上「編制外的代理教師」,學校內實際的代理教師的比例是相當高的。


高比例代理教師 不利穩定教學品質,更不利師培

        代理教師的工作權益,近年來因教師組織的積極爭取,各縣市均以完整學年(12個月)給予聘期,逐漸改善其工作條件,然仍存在年復一年的工作變動,這從學生學習權來看,都存在不穩定的教學品質。因此學校除考量少子化影響外,應儘量降低員額管控,聘用正式教師以穩定的教學品質。

        另外,「合理化員額」是為滿足學生學習節數所產生的教師員額,是真實的學校教師授課需求,實施之初或因教育經費的籌湊,而採取編制外的代理教師,實施多年後,教育部應要有整體考量,從學生學習最有利的方向積極修正員額編制準則,把「合理化教師員額」納入「編制內員額」,才能真實降低各校代理教師數量,更何況112年所修正國民教育法已賦予「(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所定教師員額編制,得視學生學習節數及教師授課節數定之。」(§23-2)。

        此外,學校師資是透過國家師培系統養成,師培生在取得教師證後才有參加各縣市政府的教師甄試資格,當教師就業職場將原本應有的教師員額缺,因管控留用只願意聘為代理教師時,擁有合格教師證的師培生就會因就業考量下轉職,長久勢必影響師培系統招生及國家的師培資源運用,對教育環境是不利的,更不用說大量需求「代理教師」,會造成對代理教師的聘用資格下修,甚至學校找不到代理教師的窘境。

        面對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教育部、地方政府應以更積極之態度提早規劃、妥為因應,從各級學校之合理數量、學校規模、每班學生人數、各級學校師生比,以建構更符合現場需求的校園人力配置,降低教師員額管控及合理化員額納編,合理配置教師人力資源並搭配完善的配套措施,教育主管機關應多方協調與政策優化,才能為教師、學生及教育體系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提升教育品質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