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資源班的困境與解方
全教總特委會主委 鍾正信

依據113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資料顯示,國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類學生共有13萬8,404人,安置於高級中等以下一般學校的有13萬4,054人(約96.86%),而其中安置在分散式資源班(以下簡稱資源班)的有7萬5,969人(約56.67%)。也就是說國內目前身心障礙學生約有96%以上都安置在一般學校,而其中又有超過半數以上都是在資源班當中接受特教服務,因此資源班學習環境的適切與否,顯著關係到國內半數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的就學權益。
共用教室互干擾,學習權益恐難保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三條,目前國內資源班編制為學前及國小為1班2師,國高中則是1班3師,另外依據「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原則」第九條第四項規定資源班每班應至少設有一間專用教室。上述法規與實施原則看似對教師員額及教學空間的規範有所保障,但實質上卻反而造成各縣市多數認定1班有給1間專用教室即可,造成許多資源班2師或3師共用1間教室的情形。而在共用教室的狀況下無可避免會出現2位教師甚至3位教師同時進行教學的狀況。
當教室內同時間有兩組同時在教學時,可想而知光是上課聲音(例如:教師講課、學生回應)就無可避免會互相干擾,即便利用櫃子、拉門或是用移動式的白板(或黑板)隔開,恐怕都無法避免相互干擾。此外不少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以下簡稱特教生)還伴隨有注意力問題,平時在原班1個老師在上課時,都可能會分心他顧,更何況是一個教室內有2師2組甚至3師3組同時上課的狀況,特教生來到資源班上課是期待能在無障礙的環境中學習,結果不僅未能如願,反而還得被迫在相互干擾的環境中學習,著實荒謬已極,而這卻是國內資源班長年以來的普遍現象。
一班一份導師費,均分或是輪流領
依據上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三條的規範,目前多數縣市資源班每班都僅設置導師1人,因此一個資源班不論是編制2師或3師,都只有一份導師費,造成資源班的導師費只能採取均分或輪流領的不合理方式。
然而細究資源班教師的工作內容,其實相互間並無差異,資源班教師都有所負責的個管學生,該位教師就是特教生在學校中相關特教需求的主要負責人,除了直接授課外,舉凡擬訂特教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資源班的課程教學與輔導、親師溝通、特教生情緒行為問題處理、與原班導師進行普特合作協助特教生在班級當中融合等……,都是由這位特教個管教師主責,所以資源班教師其實就是個管學生在特教方面的導師。也因此在目前資源班的1班2-3師的編制下,卻僅編制1位導師1份導師費,造成同工卻不同酬的不合理狀況,這不僅嚴重打擊第一線特教教師的教學士氣,也造成師資流動率高,不利於特教教師的留才久任,最終影響的還是特教生的受教權益。
一班一師一教室,服務資源才充足
呼籲教育部應利用此次修法已明定資源班師生比的契機,審慎思考依據法定各教育階段合理師生比,將資源班的編制調整為1個班級編制1位教師並兼任導師,再依班級數給予獨立教學空間,除可讓師生有獨立不受干擾的教學空間,以保障特教生的學習權益外,也讓資源班教師能夠獲得同工同酬的合理待遇。方能符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中降低成班條件與師生比的意旨,避免受限於1班2師或3師編制,使其成班人數的條件過高,以致無法順利成班或增班,造成特殊生無法獲得完整特教服務或造成師生比過高的狀況。因此落實1班1師1教室,不僅能提供特殊生完善的學習環境,保障其學習權益,更能促進特教教師待遇合理化,以利留才久任,對促進國內特殊教育的正向發展大有助益。